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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湘潭湘乡市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助理5名
日期:2021-01-06 浏览
为充实队伍力量,优化队伍结构,经报请上级有关机关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助理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选调范围和职位

1、选调范围:面向全国机关(单位)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。

2、选调职位:法官助理5名。

二、选调条件
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业务能力强,品行端正,作风优良;

2.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,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;

3.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4.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(A证);

5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;

6.身体健康;

7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:

1.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;

2.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,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

处理的;

3.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,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

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
4.存在违规破格提拔、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

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;

5.存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》规定的回避事由的;

6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
7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选调程序

(一)报名

1、报名时间: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8日

2、报名方式:

现场报名:报考者带报名资料到湘乡市桑梅西路湘乡市人民法院政治部405室现场报名。

网上报名:报考者将报名所需资料(扫描件)发送至电子邮箱724024245@qq.com ,邮件名称注明“公开选调+考生姓名”。

3、报名资料: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公务员登记表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(A证)、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,并填写好《湘乡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。

4、资格初审: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,初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,网络报名人员审查合格的(经电话通知)于开考前到湘乡市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。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、准确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选调资格,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,不予审查通过。

咨询电话:0731-56823818(政治部)

(二)笔试

笔试总分为100分,考试时间、地点详见准考证。重点测试法律知识和文书制作 。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,笔试开考比例为3:1,报名人数低于3:1的,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。笔试成绩在湘乡市人民法院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公布。

(三)资格复审

笔试成绩公布后,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,复审资料包括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《湘乡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、公务员登记表(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)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。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反馈给进入面试人员。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,取消面试资格,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。

(四)面试

面试总分为100分,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。面试开考比例为2:1,根据笔试成绩按2: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,达不到规定比例的,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报上级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。

(五)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

按笔试成绩50%、面试成绩50%的比例折合综合成绩。综合成绩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。

(六)体检

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,综合成绩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。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执行,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。

(七)考察

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。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、审查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。对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(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)进行核定,了解其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表现,重点考察资格条件、政治素质、工作实绩、群众公认情况、职位匹配等。有考察不合格的,不再递补。

(八)公示与调入

根据综合考试、考察、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调入人选,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。

经公示无异议的,按程序报批,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入手续。

(九)其他事项

1.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,诚信参与公开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,不弄虚作假,不违纪违规违法,不随意放弃。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,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自负;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,均取消选调资格。

2.本次考试不指定、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。选调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
3.本公告由湘乡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。